中国式假离婚:房子、孩子、车子、票子
小雅(化名)和丈夫小刘结婚8年,夫妻恩爱,儿女双全。但去年年底,因为孩子上学问题,夫妻俩离婚了。
当时,摆在他们面前的有3种选择:
1. 孩子上爸爸房子对应的学校,但那是个不入流的小学,接送也很麻烦。
2. 姥姥姥爷的房子是学区房,可以按赠予或买卖的方式转到小雅名下,但最少也要交10万元左右的契税。
3. 夫妻俩假离婚,孩子跟女方。由于女方名下无房产,按照无房方案孩子可以上姥姥姥爷房子对应的学校。
夫妻俩最终选择了第三种方案。用小雅的话说:“离婚再结婚才几十块,有那10万块钱干点啥不好呢?”
一场假离婚
从家里阳台的窗户望出去,是一所有着干净塑胶跑道的小学。每天上下班,小雅都会经过这所学校的大门,她从没觉得这有什么特殊含义。直到去年,小雅和丈夫需要开始考虑孩子上小学的问题。
家里两个孩子,老大今年刚上小学,老二两年后也将步入义务教育阶段。
在这个南方二线城市,小学有所谓的“牛小”和“菜小”之分。从称呼就可以看出,牛小是家长们梦寐以求的好学校,菜小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而小雅家旁边的这所,正是当地一所排名靠前的牛小。
但即使离得这么近,孩子却没法理所当然地去隔壁上学,因为这套学区房在小雅父母名下。
小雅父母名下的房子,隔壁就是一所“牛小”。丨受访者供图
丈夫小刘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但上下班通勤单程需要1个小时左右,由于是人才房,有限售规定,暂时也不能售卖。于是为了上下班方便,夫妻俩均住在姥姥姥爷名下的房子里。
按照当地的入学政策,孩子优先上父母房子对应的学校,可小刘那套房对应的是一所菜小。小雅觉得,有机会给孩子好点的教育资源,为啥不尝试呢?近在咫尺的距离,加重了这种渴望。
一个起始的好学校,会给将来带来好处,这是小雅的认知。夫妻俩还算了一笔账,如果家里的两个孩子陆续都去菜小,之后接他们上下学,每天通勤时间会大大增加。与之相比,隔壁的牛小,接送只需要十几分钟,时间和精力都是巨大的节省。
“我丈夫从小读的是菜小,当时也没上什么补习班,但一路读到了名校博士,像他这样的人确实有,但不可否认这其中有幸存者偏差,而且现在好像竞争、内卷得更厉害了。自己的孩子,我们当然希望他有个更好的起点和环境。”
小雅夫妻俩只想表面上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并没有想过真正分开。拿了离婚证,他们还是继续生活在一起,感情也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
离婚自由
小雅和丈夫离婚的过程异常顺利。两人拟好了协议书,去到民政局当天就成功离婚了,整个过程仅花了一小时。小雅和丈夫讨论过什么时候复婚,一种选择是,等老大正式上学了就复婚,老二上学前再离婚,之后再复婚。但两人都觉得这样太麻烦,所以还是打算等老二也上小学后再复婚。上了重点小学,两个孩子就都可以上划片对应的重点初中,教育问题就得到了很大的解决。
小雅夫妻的这种离婚往往被称作“假离婚”。这种离婚理论上不被政策允许,但在中国却时常被公众实施。在假离婚中,这种夫妻合谋以规避政策、获取利益而进行的离婚,又被称作“政策性离婚”。
假离婚之所以能够成功,主要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婚姻制度,实行的是“无过错离婚(no-fault divorce)”。无过错离婚制度的内在逻辑是,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的契约,当契约被打破,婚姻关系就终止了。在此基础上,只要夫妻双方承诺是自愿离婚,并且在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上达成共识,就可以离婚。
无过错离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一度被认为是现代国家尊重婚姻自由的表现,因为它更看重个人隐私,也使得离婚过程受到的干扰更小。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但不会过问离婚的真正缘由。这也让假离婚变得可行,想假离婚的夫妻,只需在离婚协议书上简单写明“感情不和”或“感情破裂”等理由便可。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30天“离婚冷静期”的实施让离婚流程更为复杂,但自愿离婚的基础并没有被撼动。如果一对夫妻想假离婚,也仍然是可行的。事实上,比起真离婚,假离婚双方的配合度更高,更可能满足“冷静期满,自愿离婚”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部分说明。丨截图
另一方面,真实的离婚中,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过程存在争议,比如一方希望离婚、另一方却不想,又比如财产和抚养权谈不拢,就需要走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假离婚,往往都是无争议离婚,并不会涉及到司法程序,这也让假离婚的进行比真实离婚更为简单。
如果社会禁止离婚或普遍认为离婚是有罪的、道德败坏的,人们就很难通过假离婚来获取个人利益,但如今离婚已不像过去那样会受到指责和诟病。
近几十年来,法律、经济、心理等方面的变化推动了中国的离婚革命。根据国家民政部历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9年到2019年,中国粗离婚率(crude divorce rate)从1.85‰上升到了3.4‰,翻了接近两倍。人们对离婚的理解度和接受度大大增加,对于离婚的道德审判也在减弱。除了少数涉及到违法犯罪或者实在触碰了道德底线的离婚案件,人们对离婚早已不再追问谁是谁非。
利益为先
小雅是为孩子而假离婚,张禾(化名)则是为房子。
2016年年底,作为非京户人员的张禾已经在北京连续缴满5年社保,理论上有购房资格。但当时,北京的相关规定是,同一家庭只能在北京购买一套房子。那时,夫妻二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在妻子名下。受限于婚姻关系,即使张禾名下无房也符合个人购房资格,但他却无法买房,贷款也受限。
想购置新房主要是出于改善需求,现有的房子比较小,孩子在长大,老人也住在一起,于是这个需求变得更为强烈。而当时,夫妻俩正好看上了一套大一些的房子,“赶紧入手”成了两人的共识。
张禾和妻子也考虑过卖掉旧房子,再入手新房,但考虑下来觉得没太大必要,老房子入手早、负担小,家里的收入也能负担新房。在这样的情况下,假离婚成了很好的选择。离婚后,一个家庭变成了两个家庭,就能合理持有两套房产,复婚之后,家里自然就有了两套房子。
“当时正好处在离婚买房的大潮中,去民政局的时候,我感觉一走进去,工作人员也很清楚你离婚是干嘛的。”张禾告诉果壳,“身边也有其他朋友这么做。”
在张禾看来,自己是被“逼上梁山”的,他不能理解为什么政策会阻止他买房这项合理的需求:“那时候,政策没有真正阻止什么东西,好像只是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
小雅和张禾只是实施假离婚人群中极小的一部分。从本质上来说,假离婚的目的是实现个人或家庭利益的最大化,而入学登记和规避限购只是假离婚瞄准的一部分利益点。
2018年,重庆西南大学的研究者们发布了一项定性研究,他们在3年多的时间内对114位22~79岁的假离婚人士进行了匿名深度访谈,以了解受访者假离婚的原因、以及假离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什么影响。
引发假离婚的原因多样且复杂。在114个案例中,研究者将假离婚瞄准的利益点分为两类。一类是物质需求(material needs),包括逃避税务,获取燃油补贴、廉租房、低保、拆迁补贴。一类是心理需求(psychological needs),包括获取生育资格(二胎政策开放前)、入学资格、带薪休假资格。
在这114个案例中,研究者将政策性离婚瞄准的利益点分为两类。丨数据来源:参考文献2
可见,假离婚瞄准的利益点可大可小,可以是即时性的,也可以是长远性的。
比如就获取低保而言,一个家庭能否成为低保户,主要取决于家庭成员的平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在上述研究中,想通过假离婚获取低保的家庭,确实可能面临着诸如失业、收入低、孩子太多、家庭成员长时间生病等问题。但同时,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却没有达到低保要求。
只差一步就能享受到低保,假离婚便成了催化剂。离婚过程中,夫妻两人中本来就处于经济劣势的一方,有时只得到很小一部分资产但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从而满足申请低保的条件。低保钱并不多,每月几百元左右。可一旦申请成功,不少福利也会随之而来,比如粮油补贴、廉租房、子女免学费等。从长远来看,这是难以简单估量的利益。
而在具体操作上,假离婚的复杂程度也有差异。为了带薪假期而假离婚,操作就比较简单。一位受访男性表示,自己想再次拥有婚假去旅行,于是和另一半离婚后很快复婚,从而根据当地政策又拥有了14天的婚假。
较为复杂的是为了生二孩。在二孩政策实施以前,研究中为了拥有另一个孩子而假离婚的受访女性,都经历了“离婚-结婚-再离婚-再结婚”的四步程序。首先,女方需要与丈夫假离婚,然后和另一位单身男性结婚,以获得准生证。孩子出生、户口登记后,女方再与现任名义上的丈夫离婚,与前夫复婚。而实施过程中被选中的单身男子,通常被受访者描述为“值得信任的朋友”,或是因会得到一大笔补偿而达成了协议的人。
由于有第三方的介入,与其他原因引发的假离婚相比,这些因生二孩而假离婚的受访女性都表示在最终复婚前经历了较为严重的焦虑,比如担心第三方男子拒绝离婚、担心事件败露需要付惩罚性费用等。
弄假成真
假离婚通常不会影响夫妻关系,在达成目的后,夫妻俩会选择合适的时间重回婚姻关系。如今,张禾与妻子就早已复婚,除了能住进更大、更好的房子以外,其他没有变化。
但也有复婚失败的案例。离婚前,小雅就在网上看过不少假离婚的新闻,其中时常有弄假成真的。于是在拟定离婚协议书时,她和丈夫在财产分割上是比较公平地进行分配,每月的抚养费也定在了一个合理的范畴:“万一离婚变成真的了,对任何一方都没有特别糟糕,我也能接受。”
当被问到对夫妻俩感情的信心时,小雅说:“信心是有的,我的信心可能在九成,但剩下的10%也要做一些准备。我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和丈夫讨论过立遗嘱的事情,万一在离婚期间我们两个中有人挂了,就没法像夫妻关系还在时很自然地就能继承遗产,总之希望我俩不会很快挂掉,更不要突然挂掉。”
在假离婚的实施过程中,夫妻双方容易存在“不平等”。比如为了获取买房资格,房屋往往被全部归于其中一方,以造成另一方无房的表象。这时候,如果假离婚成了真离婚,对财产分割劣势一方当事人的负面影响就会更大。
因此,当假离婚复婚失败、且一方利益严重受损时,便有可能因婚姻关系确认、财产分割等问题走入司法程序。2019年,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的《中国评论》发布了一项研究,来自吉林大学法学院的研究者们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等三个数据库中筛选了550个与假离婚相关的司法判决。这些数据只是假离婚现象的冰山一角,但我们可以借此去了解假离婚的趋势和整体现象。
研究中550个假离婚相关司法判决发生的时间。2013年后案例激增,主要是由于《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实施,除特殊规定外,各级法院需要在线公布生效的裁判文书。丨参考文献7
假离婚虽然是一个全国性的现象,但在中国经济发达的地区更为普遍。在这550个司法判决中,此类案件发生最频繁的是东部地区。
550个假离婚相关司法判决的地理分布。丨数据来源:参考文献7
与此同时,假离婚的动机和原因存在地域差异。在该研究涉及的时间段内,山东因规避独生子女政策而假离婚的相关纠纷最多;浙江由于是民间借贷的多发地,因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而假离婚的比例较高;而北京的假离婚司法纠纷中,大多数是为了规避房屋限购政策,紧随其后的则是江苏和上海。与此相对应的是,根据中国房地产协会公布的数据,北京和上海的住宅房价常年处于全国前三,2021年3月平均单价更是都在6.5万元人民币以上,江苏省的平均房价也处于全国前列。
在处理假离婚相关的司法纠纷时,受限于司法资源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法院不会否定婚姻登记机关离婚证的有效性。
“只要离婚证是真的,是去民政局办的,法院就不会受理婚姻问题,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假离婚,”律师蒋一凡告诉果壳,“这时候,两人打的官司不是离婚纠纷,而是离婚后财产纠纷。”
在具体判决上,跟处理真实离婚案件一样,目前法院也倾向于使用“区分原则”来解决假离婚相关的司法纠纷。在确认身份关系(婚姻关系)上,只要离婚证已经发放,法院就不会再审查婚姻状况。但在财产所有权的判定上,如果当事人之一能证明离婚是目的性的、是假的,法院可能会重新审查离婚的真实意图,以决定是否重新分配夫妻俩之间的财产。
但蒋一凡也表示,大多数情况下,推翻离婚协议没那么容易:“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还是很大的。离婚协议如果是自愿签署,就相当于当事人认可财产处分,原则上讲,哪怕这个处分不公平,也很难推翻它,尤其是当约定写得很清楚时。”
副效应
个人因追求利益而假离婚是“不道德”还是“理性选择”,一直是争议的焦点。在假离婚的情形中,面对相关政策,个体可以选择假离婚追求利益,或选择遵守现代婚姻的道德性而忍耐利益受损。
选择利益意味着不道德吗?假离婚者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我们遵纪守法,是在合法范围内进行这一切的,我们只是尽量去看怎么样运用规则对自己更有利一些。”张禾告诉果壳,“说是假离婚,但我们其实也真离婚了。如果我们弄了个假证,这是违法的,但我们的离婚证是真的,我们同意真的结束婚姻关系,但也没有宣誓说永远不再在一起。”
张禾没有因假离婚而感到羞愧。在他看来,离婚是私事,想过更好的生活是人们自然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他人面临同样的境地时,很可能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2013年,为了更好地调控房地产市场,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俗称“国五条”,以进一步加强全国范围内的房屋限购政策,并且首套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都要远低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然而“国五条”出台后,全国各地纷纷出现过离婚热。以当时的上海闵行区为例,据媒体报道,国五条颁布前后,为突破限购以及税收政策,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受理的离婚申请从每天个位数上升到30多对。以至于闵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在门口摆放了一块公告牌,上写“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丨《新闻晚报》(2013.03.21)
离婚变得有利可图,政策在其中扮演了催化剂的作用。政策的制定有着自己的目的和目标,但如果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和先行试点,政策制定可能会难以预见一些副效应。在一个复杂而开放的社会系统中,针对特定社会问题的新政新规,有可能导致意想不到的后果。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燕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政府作为婚姻关系的确认方以及社会伦理和道德的坚定维护者,却成为导致婚姻关系被利益支配而成为工具的破坏性力量。”
小雅、张禾这样 “夫妻同心”的假离婚,可能是相对来说伤害最小的假离婚。但还有些时候,假离婚的不道德性体现得更明显一些,比如那些涉及了欺诈公共资源的假离婚——靠假离婚申请廉租房、领取低保等。
廉租房政策,是为了解决部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本质上是为了缩小社会不平等。有数据显示,廉租房的租金甚至可低至市场价格的十分之一。在如此的利益鸿沟下,如果通过假离婚获取廉租房资格的人不断增多,相当于对社会资源进行了欺诈性挪用,长此以往反而会加剧公众对社会不平等的不满,进一步导致社会不公。
在北京,通过“假结婚-假离婚”过户车牌甚至成了一门产业。2020年,北京警方宣布严打“结婚过户京牌”的黑中介,其中有人在2年里结离婚28次,变更过户车辆23辆。
大多数情况下,因假离婚而获利的人不会受到实质性的惩罚,而那些选择坚持维护婚姻道德的人,却可能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这也说明一些政策的道德性或许需要被重新考虑。《何谓经济学》一书中提到:“如果说个人负有支持社会制度的义务,那么这样的社会制度必须首先是正义或接近正义的。”一项好的政策、法规或者制度,应该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性。而当遵守道德的成本过高时,很多时候就无法过分苛责个体的选择。
稀缺的资源
表面上看,假离婚是个人规避政策的选择,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社会发展过程中资源分配的不均和不公,带来了贫富和机会差距。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黄琪轩在《政治经济学通识:历史·经典·现实》一书中指出:“稀缺”(scarcity)有两个要素,一是资源是有限的,二是资源有社会需求。而资源的分配方式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横向的分配,一类是纵向的分配。前者主要靠自由交易,比如个人购买所需要的物品;后者则依赖于政府的强制力,比如国家命令某些资源应该如何处置。
社会资源有限,国家就必须制定并实施政策,来限定资源分配。户籍制度的实施就是一种方法,因为户籍制度的一个社会功能其实是,一定程度上将人限定在某些地区、或者限定某些权利的获得。但人们也会想办法突破其限制,靠自己的方式“横向”获取更好的资源。
在中国,很多福利只有持有城镇户口的人才能享受,所以假离婚也一度是最常见的将农村户口迁移到城镇户口的方式。比如在学校招生上,“户口”决定了孩子可能获得怎样的初级教育。而任何想要入学登记的孩子都需要满足“三证合一”的先决条件,也就是户籍记录、房产证、父母身份证需要在同一区域内,孩子才能就近入学,所谓的天价学区房便是这样诞生的。所以农村户籍家庭如果想让孩子到城里接受更好的义务教育,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俩假离婚,其中一方再与拥有城镇户口的人结婚,等户口成功迁移后,再复婚。
人们会想办法突破限制,靠自己的方式“横向”获取更好的资源。丨腾讯云图库
房子也好,教育资源也罢,都是稀缺的社会资源,也无法达到纵向的平均分配。更深层次地,教育挂钩的是经济社会阶层不下滑的资源,房子挂钩的是辛苦积累的个人财产不被通货膨胀洗劫一空的资源。普通居民能够选择的保护资产的方式、投资渠道并不多,购房是其中合法且收益较高的方式。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的研究者们做了一项统计测算,发现在控制其他变量后,2010~2011年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限购政策导致中国46个大中型城市的离婚率上升了0.2‰,平均提升幅度约15%。并且当城市房价收入比(即房价/居民家庭年收入)排在全国前40%时,购房表现为投资需求的推动,已经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愿意为了继续购房而离婚。当房价持续上升时,投资的预期效应也会增加,于是离婚以获取机会的动力也会相应增加。
但类似这样的乱象,却会让本来是想更合理分配资源的政策,比如房地产调控政策,陷入无效。所以一方面是民众层出不穷的“智慧”,另一方面,政府层面也在想办法应对假离婚,通常是更严格一些限制。比如上海发布楼市新政,规定自今年1月22日起,夫妻离异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又比如今年2月,深圳规定,夫妻离婚若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深圳市购买商品住房。这些政策都是在尽量堵住离婚买房的漏洞。
深圳:离婚分割房产给无资格一方,
另一方3年内不得购房丨新闻截图
实际上,假离婚暴露的另一个问题是,在中国,公共政策的制定常常以“户”或者说“家庭”为单位,以此来分配社会资源,其本质也是集体利益优先的表现。有学者指出,在历史上,传统的家庭制度让中国民众在面对极端的痛苦时,依然能保持一种互助共济的文明生活,可以算是坚强的社会堡垒。
但另一方面,在这种家户主义的社会治理模式下,家庭成为了最小的经济、社会、政治单位,很多机会也与家庭挂钩。于是针对这些机会的套利,便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假离婚,因为人们可以通过离婚分户的方式来获得更多利益。
比如在拆迁问题上,按“户”拆迁是曾经常有的事情。2010年,为了多获得拆迁安置费用,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居民排队突击离婚,事件引发社会关注。据媒体报道,该地拆迁安置费按“户”为标准给予补贴,在规定时间内离婚分户后,能多分安置房面积,拆迁奖金等可以翻倍。以至于下到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上到七八十岁的老人,都一大早去往民政局离婚。
2010年,为了多获得拆迁安置费用,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居民排队突击离婚。丨新闻视频截图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大家庭开始分解为小家庭,与家户主义对应的“个体化(individualization)”也越来越多地被讨论以及实践,以至于个人与家庭、社会的关系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家庭不再是个人生活的全部归属,人们也更加追求以“个体”作为最小的经济与政治单位。但与此同时,政策的制定却经常跟不上这样的趋势,于是以家庭为中心的社会管理方式便可能面临窘境。
资源的稀缺,会让获取资源的动机更为强烈,此时人们必然会努力追寻甚至不择手段,假离婚只是缩影。个体化的冲击,也让人们开始思考一纸证书和婚姻实质的关系,一些人甚至选择了更务实的事实婚姻模式或干脆不婚,以逃出传统以户为单位的婚姻绑定关系。这时候,政策和法律要做的不仅是填补漏洞,也要思考如何在集体主义下真正地保护个人利益。
说到底,婚姻中本就参杂着巩固财富、整合资源的目的,但有时候,这一面被现实无限放大,甚至成为了主流。美国历史学家斯蒂芬妮·孔茨(Stephanie Coontz)在《为爱成婚:婚姻与爱情的前世今生》一书中提到:“婚姻成了一种途径,精英阶层借此可以储存或累积资源……即便是在下层阶级,婚姻也是一种经济和政治上的交易,尽管规模要小得多。”
结婚是为了过得更好,分开也是为了过得更好。小雅就是这样认为的,目前她和丈夫还没有复婚,也没有担忧将来的婚姻状况,孩子能顺利入学,她最大的心愿已经得到了满足。“看着旁边的学校,你就会觉得这时候老公没那么重要,”小雅说,“未来十年里的接送多轻松,为了孩子上好的小学,我离一百次婚都行。”
参考文献
作者:黎小球
编辑:游识猷、od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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