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只是“见色起意”?这放跑了真正的加害者
假设你是一名法官,下图的女士来找你哭诉,说她被性骚扰了,你会相信吗?
图A
如果她是下图这个样子呢?你是否还会相信她的性骚扰控诉?
图B
研究者让被试在随机生成的1000张人脸图片中作出选择,最终综合而成的图A是被试认为更像性骚扰受害者的面孔,而图B则是非性骚扰受害者的。可以看到,前者更像一位“女性”,而后者则更粗犷,不够“女性”。
面对性骚扰控诉的判断时,大多数人直觉上会更容易相信前者而非后者,就像现实生活里,人们默认漂亮年轻的女性才会被性骚扰,习惯性认为性骚扰是“见色起意”。
但如果我们被样貌迷惑,就更容易造成误判,可能会不信受害者的控诉,也可能会轻信对无辜者的污蔑。
性骚扰,远不是“见色起意”那么简单。
“你长这样,他不可能性骚扰你”
2021年的一系列实验,研究了被骚扰者的性别化特征对性骚扰事件的影响。
研究者将被试分为了两组,两组被试都需要阅读一段材料,一组材料呈现性骚扰情境(老板对Sara作出不恰当的身体接触),另一组材料呈现中性控制情境(老板偶遇Sara)。
阅读完成后,被试需要画出来他们所认为的Sara的样子,并且评价Sara在多大程度上符合“典型女性”的描述。
这里所说的典型女性即符合传统性别角色的女性,她们有着这些特征:有性吸引力的、有女人味的、温柔的、服从的,从事的是最适合女性做的活动或者职业(比如家庭主妇、护士、幼师等)。
研究结果证明,无论是画像还是评价,被试都认为遭遇性骚扰的女性更符合社会对典型女性的定义。
人们的脑子里有一个“性骚扰受害者”的原型模板,她的长相可能不固定,但一定是“足够女性化”的。
演员Charlize Theron剧照:
同一个人,既可以是典型女性,也可以是非典型女性
“性骚扰受害者是女性化的”,看上去既符合直觉,也很难看出它的错误。但它的逆否命题,“非女性化的人不会是性骚扰受害者”,会让人去怀疑现实生活中的性骚扰指控。
研究也验证了这点,比起具有典型女性特征(例如她是一名知性温柔的艺术老师)的人,具有非典型女性特征(例如她是一名果敢强壮的体育教练)的人,其性骚扰控诉会更容易被质疑。
被试甚至认为,相比较典型女性,非典型女性即使遭受了性骚扰,她们所受的心理伤害也会小很多,骚扰者应该付出的代价也应该更小。
类似的会降低“性骚扰控诉可信度”的特征还有“不够漂亮”“身材不够好”“不够温柔”等。
这个结论有着跨文化的一致性,我国台湾的一篇硕士论文也发现,被试认为性骚扰行为多数发生于外貌吸引力高的被害人身上。
性骚扰真的与女性像不像一个“女性”,好不好看有关吗?并非如此。
“因为你太好看了,所以才骚扰你”
性骚扰的发生究竟源于什么,答案还未统一,它可能与权力有关,与社会规范有关,但它很少源自于错位的性欲与调情。
一些社会文化理论将性骚扰视为寻求或维持权力的一种工具,这一类性骚扰经常发生于职场环境内。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主持人科莫(Chris Cuomo)
被指控性骚扰女上司
担任小职员的女性和担任主管经理职位的女性,谁更容易受到性骚扰?答案也许会出乎你的意料,有研究显示,相比较普通女职员,身居管理层的女性感知到来自男性主管、同事或客户的骚扰行为更多。
“你就算当了经理又怎么样呢?你依然是个女的,我照样可以冒犯你,挑衅你的权威。”
对女性管理者的隐秘不满、挑战权威的快感,成为了性骚扰的催化剂。
现实生活中,更能引发舆论关注的则是“自上而下”的权势性骚扰:老板对下属、导师对学生等。
这类性骚扰更是由权力驱动,施暴者将受害者的自尊边界刺破,享受其被迫服从的过程,迷醉于受害者表现出的屈辱和妥协。
由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爆炸新闻》,
董事长要求女下属脱掉衣服前这样说
还有性骚扰与社会规范有关:有研究显示,性少数群体中的女性比异性恋女性更容易受到性骚扰,这正是迷恋社会规范的人在惩罚不符合传统性别规范的成员。
性骚扰关乎权力,关乎社会规范,当一个人想让对方屈从,想惩戒对方与主流相悖的气质,这与“性欲”的关联已经很小了。
“你也太敏感了吧,这都算性骚扰?”
性骚扰并非小概率事件。
根据调查样本与问卷方式的不同,性骚扰发生率也有很大差别。多方数据中,较为保守的是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处2013年的调查报告,该报告仅计算了职场与学校中经历的性胁迫/性触摸,女性报告曾有过此类经历的人比例也达到了 15%。
与居高不下的发生率相对应的,是极低的举报率。性骚扰经历往往会伤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影响现实生活,但很多都不为公众所知。
贞节牌坊是古代用于表彰妇女的产物,其中一类表彰对象便是
面对性骚扰或者性侵选择“一死以证清白”的女性
2016年,一项美国的研究数据显示,遭受性骚扰的女性中只有6.4%采取了正式的举报或诉讼方式。
举报率低的原因有很多,觉得骚扰者不会被惩罚、害怕被报复、害怕被更多人知道等等。
还有一种很重要的原因是,很多类别的性骚扰非常隐秘,受害者虽然感到了不舒服,但是又害怕被说“你想太多了,真是小题大做”,于是选择哑忍。
这一类性骚扰不涉及身体触碰,不涉及污言秽语,性骚扰领域专家菲茨杰拉德(Louise Fitzgerald)将其命名为性别骚扰(gender harassment)。
它与不受欢迎的性关注(unwanted sexual attention,比如盯住别人的臀部等)和性胁迫(sexual coercion,比如用权势或武力威胁别人产生与性有关的互动)被看做是性骚扰的三种常见类型。
性别骚扰指的是通过评论、笑话、手势等对某一性别群体成员的侮辱,它的核心并不是“性行为”,而是基于性别的贬低(put-down),例如在公共场合说某人“胸大无脑”,在讨论问题时说别人“头发长见识短”等。
在所有性骚扰类型中,性别骚扰看上去似乎是杀伤力最小的一种,但很多研究显示,性别骚扰产生的负面影响与性胁迫不相上下。
遭受性别骚扰的女性在心理健康、工作绩效以及生活满意度等方面均会受到长期的负面影响,且这种影响可能更为隐秘。
比如,女孩大部分都经历过在青春期被讨论胸大胸小,或者听到别人对其他女性胸型的讨论,这种经历会让她们对自身性别特点感到羞耻甚至厌恶。
男性同样会遭受到性别骚扰,例如崇尚“支配性男性气质”的社会,会纵容成员骚扰表现出女性特质的男性,成员会指责受害男性过于胆小、敏感、柔软等,这种骚扰的目的同样是贬低或侮辱,用以惩罚不符合性别规范的行为。
很多学者认为,性别骚扰营造了一种社会氛围,让身处其中的成员习惯于性别权力等级。久而久之,它会变成滋生其他类型性骚扰乃至性侵的温床。
直接的性骚扰只是冰山一角 | giphy
如果我们将性骚扰局限在“性”上,那么讨论和思考的方向就会非常窄。
例如去讨论女性着装是否适当,其实就是在假设,是某些着装引起了男性的性欲,进而引发了性骚扰,从这个角度很容易走向规范女性,男女分离的保守窠臼。
如果我们能明白,让人不适的性骚扰与“性”有关,但远不止“性”,而是关乎平等,关乎尊重,那么我们的视角或许会更加开阔,更加接近问题的本质。
“一个没有性骚扰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性骚扰是全世界共通的问题,美国国家科学、工程和医学学院自2018年开始就主持了多次关于性骚扰的会议以探讨防止性骚扰的方法。
我国也在202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了性骚扰构成要件,并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2019年,王某某在地铁性骚扰乘客,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此案入刑,填补了性骚扰领域刑事打击的空白
总的来说,除了行政手段,我们还可以尝试这些方式减少性骚扰:
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性教育
中国台湾一项研究结果显示,青少年时期是建立两性认知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获悉正确的性常识和生理知识会减少性骚扰行为的产生。
开展公众宣传培训
这种公众宣传的意义有三方面:
一是减少可能的犯罪者——有研究显示,了解以往案件中性骚扰受害者的痛苦会显著降低男性的性骚扰可能性。
二是减少沉默者——研究者古德温表示,旁观者干预培训可以帮助参会者在目睹性骚扰事件发生的时候,以非对抗的方式站出来、采取行动和制止伤害。
三是帮助人们认识什么是性骚扰,学习如何应对。
创建多元化、包容和尊重的环境
有研究显示,在某些特定环境中性骚扰更容易发生——组织权力结构森严、下级的升迁依赖于更高级别权力的许诺、权力高度集中于极少数人等。
所以,可以设置权力分散机制,建立合理的举报途径,保护受害人隐私的同时,提高申诉的透明度。
我国台湾地区颁布的《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骚扰防治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旨在创建多元、包容、平等和尊重的性别环境
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就像开头实验展现出的一样,我们对于性骚扰的感知非常主观,并且我们对这一类案件的受害者会有预期,对于不符合这一预期的非典型女性的指控则会质疑。
但事实是,性骚扰的高发生率正说明了受害者是绝大多数普通的女性。
我们可以尝试从舆论上为真正的受害者提供足够的空间,而不是用“你长得那么安全,谁会性骚扰你啊”、“等一个反转”、“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等言论来将受害者推入沉默之地。
《2022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显示,距离全世界实现性别平等还需要132年,这其中还有非常多值得讨论的话题。
每一起与性骚扰有关的公共事件爆发,都是一个建立共识和良好规范的机会。
当性骚扰发生之后,我们首先要明确——受害者无需典型、标准或完美。
作为舆论传播一份子的我们,最好能给事件主角多一点空间,少一些主观臆断,敦促相关机构受理投诉、调查处置,以更客观的证据为准,看见真实的世界。
不要让舆论成为插向受害者的第二把刀。
参考文献
作者:黑将军
编辑:Emeria、游识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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