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人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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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杀人容易分尸难

为什么杀人容易分尸难

以下文章来源于答案如下 ,作者答案如下

答案如下 .

复杂的世界,总有一个答案。


在影视剧中,这些变态杀人狂“炫技”的分尸画面频繁出现。


然而在现实中,故意杀人已是少见的罪行,杀人再分尸,则更为罕见。


罪凶恶极的杀人犯,为什么不敢轻易分尸?


(点击上方,即可观看视频)


注意看,这位凶手刚刚激情杀人。冷静下来后,他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


最容易想到的就是直接让尸体不被发现。如果是这些人烟稀少的案发地,凶手可以选择就地抛尸、藏尸,甚至用交通工具将尸体整个转移[1]。



但要是在自己或受害者的家中犯案,为了掩人耳目,凶手自然会想到先将整尸分成较小的部分,再想办法转移或是藏匿[1]。


肢解头部,就能把最有代表性的人脸信息去除;解离能够识别性别器官的躯干部位;切掉带有指纹的手指,也都能干扰受害者身份的识别[2][3]。凶手恰好和被害者认识的话,分尸就能切断与被害者的联系,帮助自己摆脱嫌疑[4]。



但现实中,即使分尸是“最好的选择”,能够真正下得去手的人只是少数。


在 2016 年的北大弑母案中,吴谢宇本来已经买好了剔骨刀、锯条、手术刀等工具,但试图分尸未果。最终他选择封藏母亲的尸体,把她的眼睛用胶带层层缠绕,还在头部扣了一个锅盖[5][6]。


人类对残缺和死亡的同类会产生自发的恐惧,仅仅是与伤害或切割肉体有关的画面就会让人产生“冻结行为”[7]。这种生理机制往往让分尸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幸好这位凶手是个胆大的狠人,能下得去手,那么就来到了技术层面。


在他面前的,是一具 20 岁普通男性的尸体,体重在 70kg 左右,他全身的骨头有 206 块,骨骼肌更是多达 600 多条。复杂的人体结构让分尸变得异常艰难。



因为凶手是个“分尸小白”,所以他决定结合这三种常用手法:围绕关节分解、简单粗暴的砍和锯[8]。


他不知道的是,法医可以根据分尸留下的痕迹反推分尸的工具。


如果尸块关节部分的切痕呈现较浅的V或U型,表明凶手使用了刀之类的斜面工具分解尸体;骨骼上有条状沟痕或崩裂的骨质碎片,那么凶手大概率是用砍刀、斧头等大型工具进行劈砍;如果骨头截面有成组的连续切割图案,就可以判断出凶手用的是锯[8]。



由于对人体结构并不了解,凶手在分尸时还会反复试刀,在尸块表面留下多个开放性创口。根据创口上留下的矿物、塑料、真菌等外来颗粒,警方不仅能够进一步确定凶手使用的凶器,还能够推断出凶案现场的环境特点[9]。



就算这位凶手在分尸时毫无破绽,但炉火纯青的肢解技术本身,就是暴露他身份的重要线索。一项法医学案例里,凶手在处理尸体时从关节处精准入刀,一切到底,并完整摘取了受害者的内脏器官,刑警由此推测,凶手可能有切割动物或人体的经验[10]。



分尸结束,凶手的麻烦才刚刚开始,因为“毁尸灭迹”才是真正的重头戏。一通操作后,现场有大量的血迹需要清理。靠近尸体的这些表面血迹很明显,凶手自然会处理掉,但他可能忽略了刚刚分尸时被工具甩到远处的血迹。



为了让尸体彻底消失,凶手还要对分解的尸块做进一步处理。相对简单的办法是用行李箱或者垃圾袋包装尸块后丢弃到湖中或是垃圾场,但这些包装往往会被清洁工或路人发现。


就算是用搅碎或化学溶解之类更“彻底”的方法,依旧会留下许多破绽。2020 年杭州杀妻案里,丈夫许国利用2吨水将搅成肉碎的尸体冲进了下水道,警方还是通过化粪池中的残留物,锁定了他的嫌疑[11][12]。



时间一长,人体肠道内迅速增殖的腐败细菌和其他外来细菌还会让尸体“发烂发臭”。即便是在密闭的房间里,这种恶臭也足以让邻居敲门报警。



即使凶手自认为滴水不漏,但根据洛卡德物质交换定律,凶手与被害者的每一次接触都会留下线索,漆黑的下水道、残留血迹的刀具、破损的塑料袋都在无言的静默中为逝者申冤[13]。


在刑侦技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想要悄无声息地让一个人彻底消失远没有想象的容易。


看完这期视频后,最好还是收起你蠢蠢欲动的想法,分尸可不要轻易去尝试。


毕竟,经常杀人的朋友应该都知道,从理论到实操,中间隔着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制作人员

文稿:蒋老尸 早早起

视觉:齁里shit

分镜:齁里shit 早早起

动效:陈颖 刘怡宁

剪辑:死人

配音:赵桐桐哟

策划:尸体懒懒的 蒋老尸


注:

1.本文无不良导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正确适用死刑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又无从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可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暴力抗法而杀害执法人员的;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杀人的;持枪杀人的;实施其他犯罪后杀人灭口的;杀人后为掩盖罪行或者出于其他卑劣动机分尸、碎尸、焚尸灭迹的,等等。


参考文献

[1]张文琴.(2011).杀人碎尸案件研究.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03),69-72.

[2]王德明,尤剑达 & 刘珠耀. (1987). 根据成人的耻骨缘枝角和耻骨联合部宽高指数鉴定性别. 中国法医学杂志(03),143-145.

[3]皮永浩,俞东郁,金东洙 & 郭济兴. (1986). 髋骨性别的多元分析研究 Ⅱ.髋骨性别的判别分析. 延边医学院学报(04),219-223.

[4]杨满霞 马红平.(2013).杀人碎尸案件的侦查方法.法制博览(中旬刊)(07),

[5]央视网. (2019). 从学神到弑母嫌犯:吴谢宇预谋、藏尸细节令人发指.

[6]CCTV-12社会与法频道.(2021).现场:吴谢宇弑母案

[7]Beit-Hallahmi, B. (2012). Fear of the dead, fear of death: is it biological or psychological?. Mortality, 17(4), 322-337.

[8]Rainwater, C. W. (2015). Three modes of dismemberment: Disarticulation around the joints, transection of bone via chopping, and transection of bone via sawing. Skeletal Trauma Analysis, 222–245.

[9]Delabarde, T., & Ludes, B. (2019). The potential of histological analysis in dismemberment cases. Dismemberments, 99–111.

[10]杨胜杰,杨宇雷 & 闫建军.(2008).根据碎尸手段推断凶手职业特点1例. 法医学杂志(04),319-320.

[11]央视网.(2020).案件侦办细节披露!.

[12]新安晚报,安徽网 & 大皖新闻.(2021).“杭州杀妻案”开庭!残忍细节曝光!记者探访案发现场.

[13]Delabarde, T., & Ludes, B. (2019). The Potential of Histological Analysis in Dismemberment Cases. In Dismemberments (pp. 99-111). Academic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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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发布于2024-06-09, 本文版权属于果壳网(guokr.com),禁止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果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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